发布时间:2022-02-24点击率:508 次
各相关单位:
为加强我校对气体和气体钢瓶的管理,保障气瓶安全使用,保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,根据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》(国务院令373号)、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44号)、《气瓶安全监察规定》(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)、《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》、《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》(GB4962-85)等相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验室气瓶使用安全管理办法,对进入学校的气体和气体钢瓶实行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。为方便用户采购,请各用户单位推荐长期合作供应商名单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各单位提交气体供应商信息:汇总常用供应商名单,填写附件“供应商推荐表”,提交电子版至指定邮箱,纸质材料请单位盖章后提交至学生服务中心406室,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。
各单位亦可通知所合作的供应商,由供应商自行报名,即填写附件表格提交至指定邮箱,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。
学校后续将通知供应商提交相关材料,并进行资质审查和筛选。
邮箱地址:labsafety@ustc.edu.cn
联系电话:0551-63600724
特此通知。
实验室安全办公室
2022年2月24日